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 剑发改发(2019)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9)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
2.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53.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7.5米,路基进行挖补,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858万元,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
2.4工期: 1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K0—K28。
二标段:K28—K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⑤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⑥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勘察、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入川备案所登记证在册人员,提供四川省建设厅的官网查询截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⑦业绩要求:近/年承接过0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勘察、设计应为同一法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牵头人完成并同时满足第五章第三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月 5日至 2019 年 5月 9日 23时 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月 28 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北段333号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18081227460
传 真: 0839-688883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西御大厦A座12楼7号
联 系 人: 母女士
电 话: 02886267017
传 真: 02886267017
2019 年 4月30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9280095 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