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0823-04-01-414044】FGOB-04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资金100000万元,企业自筹25846.44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823-04-01-414044】FGOB-04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工程名称:剑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普安镇、姚家镇、盐店镇、汉阳镇、柳沟镇、开封镇及龙源镇等。
2.3建设规模:总规模114828.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633.6亩,现有林改培86201.7亩,中幼林抚育27493.5亩,重点生态廊道建设500.0亩。特色苗木园区500.0亩,林下花卉种植500.0亩、林下药材种植18000.0亩,林下养殖10000.0亩。道路94.0千米:生产服务设施(晒坝、堆料场、生态停车场)、苗木运轮转运场等15000.0平方米:防火瞭望台、塔5座;管理用房8500.0平方米;建设灌溉系统、照明系统、购置安装灯具、休憩及环卫设施(坐凳、垃圾桶等)森林防火物资护林防火警示标牌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为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180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包括:本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的外业勘察和地质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设计包括:本项目部分林业调查工作(除集约人工林栽培633.6亩、现有林改培86201.7亩、中幼林抚育27493.5亩、重点生态廊道建设500.0亩、特色苗木园区500.0亩、林下花卉种植500.0亩、林下药材种植18000.0亩、林下养殖10000.0亩之外的林业调查工作)和基础设施部分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计预算)、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期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包含前期营造林及本次基础设施部分设计所含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壹级(级别)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林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壹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包含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4 月3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开标、评标地点变更为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213号葭萌大厦3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单位:剑阁县林业局
电话:0839-6601798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628399
联 系 人:梁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 话:0839-66206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1号楼3A层
邮 编: 623500
联 系 人: 谢先生
项目负责人: 谢 杜
电 话: 028-8707678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4月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