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二期)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序列、类别、等级)资质证书。变更为: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序列、类别、等级)资质证书。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最高限价变更为:□没有☑有,投标最高限价35669893.85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34834782.8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专业工程暂估价835111.00元、暂列金额/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4、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盖章)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