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项目(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1-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项目(项目名称)(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工程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139955600.00元其中设计:1100000.00元,施工:138855600.00更正为:招标控制价:123274050.52其中设计:968900.00元,施工:122305150.52

二、因招标控制价金额变更,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

  2. 设计新增以下条款:

    5.6设计费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工作及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施工开工后12个月时,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办理后15天,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总额的100%,并无息退还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5.7施工图设计及实施阶段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针对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内容提出优化意见,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履行配合及分析义务:

1.自收到发包人优化意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化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论证、造价对比分析(含原设计方案与优化方案的造价差额测算),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确保分析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履行方案对比分析职责;

2.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优化方案的审核工作,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不得无故拖延、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分析数据。若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分析报告、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或提交的分析报告存在明显瑕疵、未能体现充分对比分析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测算,相关测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经第三方测算确认原设计方案存在工作失误、过度设计等情形(即原设计造价超出优化方案合理造价的差额部分属于无必要支出),则由承包方在收到第三方测算报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3.1核实发包人依据第三方测算报告提出的优化方案,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设计文件的修改、报审及备案工作,相关修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得因此申请延长工期。

3.2严格按照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功能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因设计修改导致的施工调整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3.3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修改后设计及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不得推诿、拖延。

3.4认可第三方测算报告的结论,同意将原设计与优化方案的造价差额从合同固定总价中直接扣减,且不得就扣减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3.5若因原设计的工作失误、过度设计已造成施工返工、材料浪费等实际损失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损失清理及赔付工作,并给予发包人赔付。

3.6承担工作失误、过度设计等情形的相应罚款(罚款在工程价款中进行扣减):①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以内,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②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以内,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②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及以上,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

3.7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的,承包人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招标文件“第发包人要求

(一)2、设计收费计算方式=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财评后的建安费作为基础费)×专业调整系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下浮30%×中标下浮率〕×施工图占比50%。更正为:2、设计收费计算方式=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财评后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作为基础费)×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下浮30%×中标下浮率×施工图占比50%。

    (二)新增条款:9施工图设计及实施阶段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针对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内容提出优化意见,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履行配合及分析义务:

1.自收到发包人优化意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化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论证、造价对比分析(含原设计方案与优化方案的造价差额测算),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确保分析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履行方案对比分析职责;

2.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优化方案的审核工作,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不得无故拖延、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分析数据。若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分析报告、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或提交的分析报告存在明显瑕疵、未能体现充分对比分析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测算,相关测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经第三方测算确认原设计方案存在工作失误、过度设计等情形(即原设计造价超出优化方案合理造价的差额部分属于无必要支出),则由承包方在收到第三方测算报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3.1核实发包人依据第三方测算报告提出的优化方案,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设计文件的修改、报审及备案工作,相关修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得因此申请延长工期。

3.2严格按照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功能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因设计修改导致的施工调整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3.3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修改后设计及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不得推诿、拖延。

3.4认可第三方测算报告的结论,同意将原设计与优化方案的造价差额从合同固定总价中直接扣减,且不得就扣减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3.5若因原设计的工作失误、过度设计已造成施工返工、材料浪费等实际损失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损失清理及赔付工作,并给予发包人赔付。

3.6承担工作失误、过度设计等情形的相应罚款(罚款在工程价款中进行扣减):①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以内,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②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以内,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②若超额费用占对应工程材料、工艺、构造等合同造价的  3 %(含)及以上,按超额费用的  3  %进行处罚。

3.7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的,承包人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国际铁路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