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3202100017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2021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03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一、原采购公告的附件均以采购需求栏的附件为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09月04日到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8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二、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有关内容的更正如下: (一)第一包大米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4条“标准”的主要指标参数列表中有关六六六、滴滴涕、曲霉毒素B1、铅(Pb)、镉(Cd)、总汞(Hg)、无机砷(As)指标名称和单位表述不准确,大米的“主要指标参数列表”更正后以下表为准: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碎米:总量 % ≤15.0 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加工精度 / 精碾 不完善粒含量 % ≤3.0 水分含量 % ≤14.5 杂质:总量 % ≤0.25 杂质: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黄粒米含量 % ≤1.0 互混率 % ≤5.0 色泽,气味 / 正常 六六六 mg/kg ≤0.05 滴滴涕 mg/kg ≤0.1 黄曲霉毒素B1 ug/kg ≤10 铅(Pb) mg/kg ≤0.2 镉(Cd) mg/kg ≤0.2 总汞(Hg) mg/kg ≤0.02 无机砷(As) mg/kg ≤0.2 (二)第一包至第五包大米、小麦面粉、食用菜籽油、鸡蛋、学生饮用奶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五条“包装和标签”中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2号)”,更正为“《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第一包大米、第二包小麦面粉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五条“包装和标签”中的“《GB27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更正为“《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三)第三包食用菜籽油“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4条“标准”中的“卫生指标符合现行有效的GB2616、GB2660规定,”更正为“卫生指标符合现行有效的GB2716、GB2760规定,”。 (四)第四包鸡蛋“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3条“标准”中“符合GB2649-2015的无公害及以上农产品鲜鸡蛋。污染物限量必须符合GB26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农药最大残留必须符合GB26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规定。”,更正为“符合GB2749-2015的无公害及以上农产品鲜鸡蛋。污染物限量必须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农药最大残留必须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规定”。 (五)第五包牛奶“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第4条“标准”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662-2017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661-2017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663-2019的规定。”,更正为“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2017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2019的规定。”。 三、第七章“评标办法”有关内容的更正如下: (一)第一包至第五包大米、小麦面粉、食用菜籽油、鸡蛋、学生饮用奶“综合评分表”“保障措施”中的“配送车辆”内容由“能证明有符合相关法规的厢式配送车辆,2-3辆车得0.7分,4-5辆得1.3分,6辆及以上得2分(提供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证明材料)”,更正为“能证明有符合相关法规的厢式配送车辆,2-3辆车得0.7分,4-5辆得1.3分,6辆及以上得2分(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租赁车辆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证明材料)”。 (二)第四包鸡蛋、第五包学生饮用奶“综合评分表”中“产品技术指标”的“说明”由“提供2020年内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更正为“提供2020年至投标日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09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预算资金:2729万元。备案号:剑财采备案:2021-97。监督部门:广元市剑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6600596。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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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2021年学校食堂 |
地址: |
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9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锐兴;联系电话:159839430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广元市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39-662492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赵锐兴 |
电话: |
1598394308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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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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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