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19-11-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文件

致各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2)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非退休人员修改为:主要监理人员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2、将“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注修改为:(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附退休证或返聘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公章)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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