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文件
致各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2)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非退休人员修改为:主要监理人员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2、将“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注修改为:(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附退休证或返聘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公章)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