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广元市利州区涌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0-04-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利州区涌水治理项目EP总承包补遗1号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更改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2.2综合评分表,第2.2.3人员配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更改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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