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二期项目设备招标
补遗书 01号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乙级及以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项目内容包含:环保设备制造)资格;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资质等级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乙级及以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项目内容包含:环保设备制造)资格;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 0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污水处理类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现变更为:资质等级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 0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污水处理类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报名时间延长为2020年5月30日23点59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