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城区金堆新区开发建设场平(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中第3.4.1款部分内容如下:
3.4.1 |
投标保证金 |
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 元(小写)。 ⑵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从工程建设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
现在变更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 元(小写)。 ⑵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从工程建设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中第7.3.1款部分内容如下: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7%。 投标最高限价7548.357401万元。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开具银行保函的,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开具保险合同(保险单)的,根据《广元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规定,由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联合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出具保险合同(保险单)。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的履约担保,开具银行保函的,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开具保险合同(保险单)的,根据《广元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规定,由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联合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出具保险合同(保险单)。 |
现在变更为: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7%。 投标最高限价7548.357401万元。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开具银行保函的,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开具保险合同(保险单)的,根据《广元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规定,由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联合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出具保险合同(保险单)。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的履约担保,开具银行保函的,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开具保险合同(保险单)的,根据《广元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规定,由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联合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出具保险合同(保险单)。 |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中第10.22款内容如下:
10.22 |
其他要求 |
授权委托人应是本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本月或上月以前连续 6 个月社保)、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除外)和企业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原件到场开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省外企业授权委托人还应是入川备案信息登记内人员,附网络信息登记截图并盖章;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现在变更为:
10.22 |
其他要求 |
/ |
四、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统一变更到2020年08月14日09时30分。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