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青川县竹园特色产业园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0-07-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青川县竹园特色产业园(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02

 

致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承包人(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内容如下: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施工单位应提前20天将其选用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及型号报送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审核,要求所有选用的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与对应材料设备的投标价格相符,经审查确认后方可采购。 若发现有违上述要求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接受重新更换品牌或型号,直至审查通过为止。若发现审查不通过或不经审查直接使用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为此所需的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乙方承担。

2. 因本项目招标清单上传有误,现重新上传,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3. 原定于2020年7月3010时00分开标,现变更为2020年8131000分开标。

4. 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10时00分,现变更为2020年8131000分。

5. 本项目建设地点现更正为: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

6. 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青川湖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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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补遗书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