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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修订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

【信息日期:2017-10-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精神,中心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修订了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新增了资格审查、邀请招标供应商产生方式等内容。即日起,中心受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新修订的集中采购委托协议,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将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