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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建立政府采购风险告知制度

【信息日期:2020-02-0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近日,市中心组织的一宗政府采购项目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来函要求将中标人顺延至第二名。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中心及时启动重要业务会审会,对供应商提供的放弃中标资格的申请资料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析研判。经讨论研究认为:一是中标人提供的放弃中标资格申请资料不完整;二是中标人提出的放弃中标资格的理由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意义上的正当理由;三是第二名报价高出中标人报价40%等存在审计风险。中心从专业的角度向采购人发出《风险告知函》,并提出了重新组织采购的建议,得到了采购人的采纳。(综合科、交易评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