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单位内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日期:2020-09-1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单位内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1:2020-JWSCGY-F1001

              2:2020-JWSCGY-F1002

              3:2020-JWSCGY-F1003

三、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副食品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主要划分为3个包(包1主要为畜、禽、鱼类;2主要为蔬菜水果类;包3主要为调料干杂、牛奶、蛋类)。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商投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所投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为准)。

(六)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发售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投标时提交);3、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初审合格后我单位将提供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三)标书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开标前1小时。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10时。

(三)投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10时。

(二)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特别说明:按照我单位保密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未显示单位落款、印章、详细地址、对公账号等,实施采购以电话联系或到我单位现场对接为主。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话:1830839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