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室外附属)中央空调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剑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室外附属)中央空调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对拟定的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招标文件
1.项目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4.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招标需求
1.招标项目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招标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招标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招标项目验收标准;
5.招标项目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社会公众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剑阁县人民法院,邮编:628317。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82378230@qq.com。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人民法院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人:佟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话:1878355532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880608969
四、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剑阁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