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龙溪河流域(剑阁段)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4-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龙溪河流域(剑阁段)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溪河流域(剑阁段)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溪河流域(剑阁段)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2024】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剑发改发【2024】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羊岭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二标段在龙溪河流域涉及的羊岭镇主要开展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和人工湿地建设三类工程:1、在龙溪河(剑阁段)出境拦水坝、羊岭镇场镇下游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面积6328 m² (其中在羊岭镇场镇段和杨家河支沟分别开展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建设总长度2383m);2、在龙溪河(剑阁段)出境拦水坝、羊岭镇场镇段、羊岭镇青柏村槽田角开展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建设总长度1150m;3、在羊岭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设计处理规模150m³/d,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00m²。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本项目为龙溪河流域(剑阁段)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估算投资3204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 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 (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4 17 00 00 分至 2026 05  14 09    30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5    14   09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地点变更为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213号葭萌大厦3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660135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大道11号

    编:628300

联 系 人:王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0839-6602053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编:610000

系 人:任女士

项目负责人    

电    话:028-851752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0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