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4-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4-510821-04-01-254770】FGQB-020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4-510821-04-01-254770】FGQB-020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旺苍县。

2.2规模及投资额:改造污水管道约200米(管径为DN500),更换提升泵等配套设施;东河食品厂等老旧小区外立面整治和屋面治漏共计约2100平方米;配套沿街基础设施提升、绿化照明工程、停车场改造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5)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41800时间0020265131030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13 10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开标、评标地点变更为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213号葭萌大厦3楼)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9-6211363)

8. 联系方式

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5

 编:628200

联系人:昝先生(异议受理人)

 话:0839-2338320(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 

   址: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苴国市A幢1-2-2号

   编:  628000    

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 先生     

   话: 0839-3275888   

   真:    /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4  1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