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 [2026] 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26] 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相关乡镇。
2.2项目规模:购置垃圾桶21000个、垃圾运输车444个,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站411个、垃圾库413座、垃圾压缩中转站17座,日处理能力288吨。改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300平方米,日处理能力10吨。同步完善乡镇垃圾收转运配套基础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需满足四川省相关最新政策的要求。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验收。负责完成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等可能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和沟通说明,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指导、配合、监督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5本项目估算投资额:16400万元。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_2023_年_1_月_1_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_1_(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_2023_年_1_月_1_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_1_(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_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_。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6__年_6__月__17_日__9_时_30__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660135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邮 编: 628300
联 系 人: 赵女士(异议受理人)
电 话: 0839-23088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号蜀都中心2期4单元27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任女士
项目负责人: 李林峰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