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类]广元市公共停车场(上西韩家沟、瓷莲路、覃家梁西出口)建设项目(瓷莲路公共停车场)充电桩主机和终端以及箱式变电站[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9-2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公共停车场(上西韩家沟、瓷莲路、覃家梁西出口)建设项目(瓷莲路公共停车场)(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充电桩主机和终端以及箱式变电站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公共停车场(上西韩家 沟、瓷莲路、覃家梁西出口)建设项目(瓷莲路公共停车场)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2020】531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专项债券及市场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充电桩主机和终端以及箱式变电站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2020】5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标段采购瓷莲路公共停车场充电桩主机480KW 9台、320KW 1台和充电终端29台;箱式变电站,800KVA 1台,1250KVA 2台,1600KVA 2台。交货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瓷莲路公共停车场项目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体式充电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分体式充电机设备原厂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分体式充电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326290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东坝电子路22号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 150828252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广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2号19楼19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邓女士   

项目负责人:  邓女士  

电    话:  083923003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9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