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剑阁县汽车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9-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汽车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汽车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562933】FGQB-00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兴能充电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兴能充电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562933】FGQB-00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剑阁县汽车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108 国道与城区道路交叉口)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0.89亩,拟建能源站、地下配套空间、配套用房、停车棚及充电换电设施以及场区道路、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安防、绿化及标识标牌等附属配套工程,旨在打造集司机休憩、办公运维、能源加注、车辆停放充电于一体的综合货运服务场站。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内容;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必须与本项目实际承揽工作一一对应。

3、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开展工作,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按各自分工对应的专业资质分别予以认定。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等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6、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交有效联合体协议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39-6600930、0839-660135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兴能充电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何先生( 异议受理)

电    话: 189812830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唐先生

项目负责人:  钟大为  

电    话:159849387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9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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