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四川省广元市(川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4-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四川省广元市(川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省广元市(川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前附表: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第3.3.1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变更为: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第3.3.1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前附表:

10.17

其他

1.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在除外);

2.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我市境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

3.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图纸、招标控制价及补充技术规范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3、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请各潜在投标人即时下载。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广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盖单位章)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