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心医院
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事务中心《招标监督意见书》(广建造价招标〔2026〕1号)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责令事项修改内容
(一)修正行政监督部门。原招标公告第8条“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39-3563298”,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修改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2023年至2024年/2025年”。
(三)删除重复、冲突条款。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0条“其他要求”中:1.本投标须知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当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四)补充设计基础资料。调整设计方案、医疗工艺设计评分细则,具体内容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内容,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自行下载参考。
(五)放宽职称专业限制及优化分值构成(侧重设计方案)。本项目为设计方案招标,已按要求放宽职称专业限制和调减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分值,相应提高设计方案分值,评审重点为设计方案。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交易平台,请投标人以本次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本补遗书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6年05月13日10时30分修改为“2026年05月29日10时30分”。
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3楼)。
广元市中心医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