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南河商业综合体-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示范区标段幕墙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5-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示范区标段幕墙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补遗文件(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7条内容。

2.原招标文件: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资源配备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①幕墙施工人员配备(各工种数量、资质,如安装工、焊工、打胶工、测量工);②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吊篮、卷扬机、切割机、电焊机、打胶枪、全站仪等);③主要材料供应计划(型材、面板、结构胶、密封胶、五金件等采购与进场计划)等方面内容。以上①-③条内容

优得 3.0-2.1 分、良得 2.0-1.1 分、差得 1.0-0.1 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现修改为: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资源配备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吊篮、卷扬机、切割机、电焊机、打胶枪、全站仪等);②主要材料供应计划(型材、面板、结构胶、密封胶、五金件等采购与进场计划)等方面内容。以上①-②条内容优得3.0-2.1分、良得2.0-1.1分、差得1.0-0.1分,缺少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现修改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合法合规的担保公司担保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内容作调整。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5.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定标方案

6

定标方式

招标人领导班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通过内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或董事会集体决策确定,由参会人员分别就定标因素发表个人意见,最终由会议主持人提议表决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

□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直接票决制 □逐轮票决制 □其他)

                  (具体规则)

定标委员会组成:               

数量: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注: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使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宜通过招标人议事决策机制直接定标。项目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事宜。

现修改为:

第九章 定标方案

6

定标方式

招标人领导班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由招标人(四川省商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内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或董事会集体决策确定,由参会人员分别就定标因素发表个人意见,最终由会议主持人提议表决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

□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直接票决制 □逐轮票决制 □其他)

                  (具体规则)

定标委员会组成:               

数量: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注: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使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宜通过招标人议事决策机制直接定标。项目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事宜。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14490129.62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

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

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

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现修改为:

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14490129.62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8%。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

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

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

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②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10】%。

现修改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8】%。

7.原开标时间202652109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52109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521093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20266509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6509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6509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省商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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