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苍溪县老司法局宿舍楼等41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信息日期:2026-06-1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苍溪县老司法局宿舍楼等 41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苍溪县老司法局宿舍楼等41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修正,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资信“1、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1分。2、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修改为:“1、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1分。2、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感谢各投标人的理解和支持!

    招标人: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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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文件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