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每低1%扣(不少于0.25)分。”更正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25(不少于0.25)分。”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8月24日09: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广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