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招标文件
1.项目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4.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招标需求
1.招标项目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招标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招标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招标项目验收标准;
5.招标项目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社会公众于2026年04月24日9:00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四川苍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邮编:628400。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10410380@qq.com。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苍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梨仙湖南商业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 向老师(异议受理人)
电话:18382496154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1单元19层1902-1904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7733991
四、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码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四川苍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